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、符号、 图表、影像、切片等资料的总和,包括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。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、 查体、辅助检.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医政发〔2010〕11号 各省、 自治区、 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,提 高病历质量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 根据《.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医政发〔2010〕11号 各省、 自治区、 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
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、符号、 图表、影像、切片等资料的总和,包括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。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、 查体、辅助检.
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、符号、 图表、影像、切片等资料的总和,包括门(急)诊病历和住院病历。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、 查体、辅助检.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医政发〔2010〕11号 各省、 自治区、 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为规范我国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,提 高病历质量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 根据《.